根据《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》要求,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面试时间
2025年4月16日
二、面试地点
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楼16楼
三、入场时间
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:50前赶到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楼16楼进行面试资格查验,8:20考生停止入场,8:20仍未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门口的考生,不得进入考场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8:30面试开始。
四、面试范围
综合能力素质及护理专业知识。
五、面试方式
护理专业知识问答题(60分)、评委提问(30分)、综合考评(10分)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面试时间10分钟,面试阅题时间每人5分钟,面试答题时间每人5分钟。
六、面试评分及计分方法
面试满分100分,根据评委给出的分数,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(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)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(不含70分)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。
七、面试命题方式
此次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。
八、体检人选确定
按照理论成绩占比70%、面试成绩占比30%计算总成绩,各系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:1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,高学历者优先;如学历相同,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,如学历和理论考试成绩都相同,则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参加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、或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。
九、面试考生须知
1.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,未携带两证者不得参加面试。面试日上午8:20仍未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门口的考生,不得进入考场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
2. 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,不得携带规定外的任何物品、不得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场地。
3. 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和各类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,凡已携带的,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在面试结束,获取成绩通知后,凭身份证在候分处取回。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的,一经发现,作舞弊处理。在候考、面试过程中,如发现携带上述物品的,按零分处理;如发现使用或开启的,按严重违纪处理。
4. 面试前,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专业(系列)顺序和考生的面试先后顺序。考生佩戴面试顺序牌,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。面试顺序一经抽取不得更换。
5. 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面试前应在候考室等候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。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陪同下逐人前往。
6. 考生在面试时不得将个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毕业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关系等信息向考官透露。不准在面试题签上涂划;不得将面试题签带出考场。否则面试成绩记零分。
7. 面试结束后,考生在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。考生待获取面试成绩并留下本人佩戴的序号牌后应离场,不得返回面试考室、候考室,不得在面试封闭区域内逗留和议论。
8. 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开公正的事情。
以上纪律,若有违反,按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纪律进行处理。
十、违纪处理
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,严格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35号令)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
2025年4月9日



